198名职工的1300万补偿金终于到账了
198名职工的1300万补偿金终于到账了
198名职工的1300万补偿金终于到账了
图为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昭平(左二)向某矿业公司(gōngsī)负责人(fùzérén)释法说理。
“叮(dīng)!”一条短信提示音打破了(le)老张家中的寂静,老张急忙拿起手机,看到账户到账信息的那一刻,紧绷许久的身体一下子松弛下来,眼眶泛红道(dào):“补偿金终于到账了!”
2024年11月,安徽某矿业公司(以下简称矿业公司)因矿场技术改造升级、政策性停产等(děng)原因(yuányīn),与198名职工提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。而后(érhòu),矿业公司又迟迟不(bù)下发拖欠职工的1300余万元补偿金,职工情绪激动,聚在公司门前要求发放补偿金。
“这里有(yǒu)几十人聚集,矛盾(máodùn)随时可能升级。”矿业公司负责人通过当地党建联盟,向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发出求助。
党建联盟是当地(dāngdì)机关单位(dānwèi)党组织与当地企业党组织组建的跨领域党建协作平台,旨在(zhǐzài)打破条块壁垒、整合政企资源,以党建引领推动服务优化、发展协同。
接到求助的当涂法院当即(dāngjí)指派该院(gāiyuàn)行政审判庭法官李昭平赶赴现场。抵达现场后,李昭平一方面与矿业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,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安抚情绪激动的职工代表,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。
“法官,我们辛辛苦苦干活,现在说把我们辞退(cítuì)就辞退,凭什么?”
“孩子学费、老人赡养费都指望我们的工资,现在(xiànzài)补偿金也不(bù)给我们,往后日子怎么过?”
职工们(men)围住李昭平,焦虑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大家请放心,我今天就是来帮助你们(nǐmen)解决问题的。”李昭平提高嗓音,安抚道(dào),“我向你们保证,一定会(huì)查清事实、依法处理,现在请大家先冷静下来,把具体情况跟我说说。”
经李(jīnglǐ)昭平(zhāopíng)连夜(liányè)核查发现,自2006年起,安徽某实业公司(以下简称实业公司)向矿业公司派遣198名职工,后因矿业公司管理体系调整,将劳务派遣转变为工序承包。
从劳务派遣转为工序承包后(hòu),用工主体变得模糊不清,同时,因劳务合同提前终止,涉及经济补偿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高达1300余万元,但(dàn)两家企业互相推诿,职工们根本(gēnběn)弄不清该找(zhǎo)谁要这笔补偿金。
面对千头万绪的(de)案情,李昭平敏锐地(mǐnruìdì)抓住矿业公司和实业公司共同签署的《工序承包合同》中的一项(yīxiàng)条款(tiáokuǎn):“如因矿业公司原因导致职工劳动合同解除,相关费用按该公司既往处理办法执行。”后经李昭平的进一步调查证实,该矿业公司确有赔付先例。
考虑到矿业公司(gōngsī)(gōngsī)为国有企业,经营管理需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监管规定,通过诉讼程序,既能从法律层面明确矿业公司的责任,又能避免198名职工分别提起诉讼的混乱局面,确保权益高效实现,李昭平(zhāopíng)建议实业公司(shíyègōngsī)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职工解决(jiějué)面临的难题。随后,实业公司向当涂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矿业公司承担职工的补偿责任。
立案当日,经征求双方同意,启动先行调解程序(chéngxù),然而,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(yīfánfēngshùn)。
“法官,我们不是要闹事(nàoshì),我们这些年的青春都奉献在(zài)这里,补偿金可不能少!”调解过程中,职工代表老张表达着大家的诉求。
“李法官,我认为这个(zhègè)案件的(de)关键在于合同的约定,而非所谓的用工形式。我方坚持认为这是合法工序外包,无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。”矿业公司代理律师试图通过法律条款(tiáokuǎn)为公司规避责任。
李昭平拿起手中的证据材料说道:“根据劳动(láodòng)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(dānwèi)应当与用工(yònggōng)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而(ér)本案中,所谓的工序承包,实质上就是以承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。”
矿业公司律师(gōngsīlǜshī)辩称:“这也是行业普遍现象。”
“普遍不(bù)等于合法!”李昭平说道,“现在主动担责,才能(cáinéng)彻底化解矛盾,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商誉损失。”
经过十余(shíyú)轮深入调解,职工代表们(men)的(de)情绪逐渐平复,矿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调整了协商思路,积极配合寻求解决方案,最终敲定“三个月内全额到账”的终局方案。
最终,矿业公司如期兑现了协议,得知职工们全都(quándōu)收到补偿金后(hòu),悬在李昭平心中的大石也终于落了地。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2版
记者:周瑞平 | 通讯员:汪杨大海 王庆 | 摄影(shèyǐng):何秋园
责任编辑(zérènbiānjí):王焕平(wánghuànpíng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703|电子邮箱:pinglun@rmfyb.cn




图为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昭平(左二)向某矿业公司(gōngsī)负责人(fùzérén)释法说理。
“叮(dīng)!”一条短信提示音打破了(le)老张家中的寂静,老张急忙拿起手机,看到账户到账信息的那一刻,紧绷许久的身体一下子松弛下来,眼眶泛红道(dào):“补偿金终于到账了!”
2024年11月,安徽某矿业公司(以下简称矿业公司)因矿场技术改造升级、政策性停产等(děng)原因(yuányīn),与198名职工提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。而后(érhòu),矿业公司又迟迟不(bù)下发拖欠职工的1300余万元补偿金,职工情绪激动,聚在公司门前要求发放补偿金。
“这里有(yǒu)几十人聚集,矛盾(máodùn)随时可能升级。”矿业公司负责人通过当地党建联盟,向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发出求助。
党建联盟是当地(dāngdì)机关单位(dānwèi)党组织与当地企业党组织组建的跨领域党建协作平台,旨在(zhǐzài)打破条块壁垒、整合政企资源,以党建引领推动服务优化、发展协同。
接到求助的当涂法院当即(dāngjí)指派该院(gāiyuàn)行政审判庭法官李昭平赶赴现场。抵达现场后,李昭平一方面与矿业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,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安抚情绪激动的职工代表,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。
“法官,我们辛辛苦苦干活,现在说把我们辞退(cítuì)就辞退,凭什么?”
“孩子学费、老人赡养费都指望我们的工资,现在(xiànzài)补偿金也不(bù)给我们,往后日子怎么过?”
职工们(men)围住李昭平,焦虑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大家请放心,我今天就是来帮助你们(nǐmen)解决问题的。”李昭平提高嗓音,安抚道(dào),“我向你们保证,一定会(huì)查清事实、依法处理,现在请大家先冷静下来,把具体情况跟我说说。”
经李(jīnglǐ)昭平(zhāopíng)连夜(liányè)核查发现,自2006年起,安徽某实业公司(以下简称实业公司)向矿业公司派遣198名职工,后因矿业公司管理体系调整,将劳务派遣转变为工序承包。
从劳务派遣转为工序承包后(hòu),用工主体变得模糊不清,同时,因劳务合同提前终止,涉及经济补偿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高达1300余万元,但(dàn)两家企业互相推诿,职工们根本(gēnběn)弄不清该找(zhǎo)谁要这笔补偿金。
面对千头万绪的(de)案情,李昭平敏锐地(mǐnruìdì)抓住矿业公司和实业公司共同签署的《工序承包合同》中的一项(yīxiàng)条款(tiáokuǎn):“如因矿业公司原因导致职工劳动合同解除,相关费用按该公司既往处理办法执行。”后经李昭平的进一步调查证实,该矿业公司确有赔付先例。
考虑到矿业公司(gōngsī)(gōngsī)为国有企业,经营管理需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监管规定,通过诉讼程序,既能从法律层面明确矿业公司的责任,又能避免198名职工分别提起诉讼的混乱局面,确保权益高效实现,李昭平(zhāopíng)建议实业公司(shíyègōngsī)通过法律程序帮助职工解决(jiějué)面临的难题。随后,实业公司向当涂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矿业公司承担职工的补偿责任。
立案当日,经征求双方同意,启动先行调解程序(chéngxù),然而,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(yīfánfēngshùn)。
“法官,我们不是要闹事(nàoshì),我们这些年的青春都奉献在(zài)这里,补偿金可不能少!”调解过程中,职工代表老张表达着大家的诉求。
“李法官,我认为这个(zhègè)案件的(de)关键在于合同的约定,而非所谓的用工形式。我方坚持认为这是合法工序外包,无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。”矿业公司代理律师试图通过法律条款(tiáokuǎn)为公司规避责任。
李昭平拿起手中的证据材料说道:“根据劳动(láodòng)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(dānwèi)应当与用工(yònggōng)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而(ér)本案中,所谓的工序承包,实质上就是以承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。”
矿业公司律师(gōngsīlǜshī)辩称:“这也是行业普遍现象。”
“普遍不(bù)等于合法!”李昭平说道,“现在主动担责,才能(cáinéng)彻底化解矛盾,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商誉损失。”
经过十余(shíyú)轮深入调解,职工代表们(men)的(de)情绪逐渐平复,矿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调整了协商思路,积极配合寻求解决方案,最终敲定“三个月内全额到账”的终局方案。
最终,矿业公司如期兑现了协议,得知职工们全都(quándōu)收到补偿金后(hòu),悬在李昭平心中的大石也终于落了地。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2版
记者:周瑞平 | 通讯员:汪杨大海 王庆 | 摄影(shèyǐng):何秋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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